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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倡议正式列入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宣言
发布日期:2014-11-13
        2014年11月11日,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签署宣言《北京纲领:构建融合、创新、互联的亚太》。由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倡议成立的“亚太经合组织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APEC Higher Education Research Center)”正式列入宣言中。该宣言第59条提出:“我们支持2012年领导人宣言提出的,旨在通过进一步增加学生、研究人员和教育提供者三方面人员流动性,促进亚太经合组织跨境教育的倡议和活动。我们赞赏今年所取得成就,包括亚太经合组织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的成立,以及关于提供奖学金和实习机会的倡议,鼓励人员交流,利用网上资源和创新学习实践,推进虚拟学术交流卡。”与此同时,在领导人宣言附件三《亚太经合组织经济创新发展、改革与增长共识》中再次提出:“我们支持建立亚太经合组织高等教育研究中心,欢迎亚太经合组织奖学金倡议。我们鼓励高官们探讨制定各种学术交流计划和机制,包括自愿实施亚太经合组织虚拟学术交流卡倡议。”

        亚太经合组织高等教育研究中心从理念的提出到正式纳入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宣言,经历了近一年时间,是我院在教育部国际司领导下集体智慧的结晶。

        2014年1月7日,根据教外司际[2013]1906号文件要求,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积极组织多名高等教育领域专家(例如:王英杰教授、刘宝存教授、曲恒昌教授、王晓辉教授、高益民教授、滕珺副教授、刘强副教授等),对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有关高等教育跨境合作领域可能提出的倡议,结合2012年7月教育部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十六章“扩大教育开放”的文件精神,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提交了题为《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有关高等教育跨境合作的倡议》的报告。
      
        2014年1月15日,根据教育部国际司国际组织处的批复,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提出的成立“亚太经合组织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APEC Higher Education Research Center)”的倡议获得教育部批准,并要求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围绕该中心的意义、宗旨、职能、经费来源以及操作步骤等问题,组织专家进行认真的讨论。在提交给教育部的《关于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成立“亚太经合组织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的倡议》的报告中,我们建议将“亚太经合组织高等教育研究中心”总部设于北京师范大学,挂靠在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

        2014年2月19日-20日,刘宝存教授、刘强副教授受教育部国际司邀请,参加在浙江宁波举办的第30届亚太经济与合作组织(APEC)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小组教育网络会议。会上,刘宝存院长代表中国向大会作了题为《关于成立“亚太经合组织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的倡议》的报告,得到了美国、俄罗斯、韩国、印度尼西亚、巴布亚新几内亚等经济体的积极支持。

        2014年3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我院正式向APEC秘书处提交成立“亚太经合组织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的项目申请,并成功获批。
       
        2014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亚太经合组织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秘书处正式成立,并积极组建国际管理委员会,目前已有十多个APEC经济体的教育部官员和高等教育领域著名学者加入管理委员会。

        截止目前,“亚太经合组织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的各项工作在教育部国际司的授权下正在稳步推进中。

        亚太经合组织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的成立一方面将加强对亚太地区高等教育理论、制度、政策与实践的研究,为提高我国高等教育质量,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促进高校办出特色,提升高校科研水平等提供智力支持和询证依据。另一方面,还可以把握亚太地区乃至世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增进亚太地区各经济体对区域内高等教育制度、政策的相互理解,为亚太地区各经济体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咨询建议,为加强亚太地区内的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搭建重要平台,对提升我国在教育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