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七日,全国比较教育研究会在长春召开了第四次学术年会。来自全国各地的一百多位专业人员,围绕比较教育如何为开创我国教育新局面服务这一中心课题,结合国内外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认真的讨论。
从上届年会至今二年多的时间里,全国比较教育研究会的发展十分令人欣喜。会员由130人,发展到249人;研究成果大量涌现。据这次会上粗略统计,目前国内发行(包括内部发行)的以比较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刊物就有15种之多,其中公开发行的有四种。面向中小学的有《外国中小学教育》,综合性的有《外国教育》、《外国教育动态》和《外国教育资料》。而据华东、华南、东北、北京等地的几所研究机构为不完全统计,每年出版或内部交流的外国资料就有二百万字之多,其中有些译著,深受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欢迎。我国自己编写的第一部《比较教育》教科书,已于今年七月出版。这次学术年会共收到论文、译著一百九十五篇,约二百九十三万多字,可谓成果累累。学术会议期间,就一些主要专题进行了小组讨论。
一、根据国际经验发展教育必须先从普及义务教育抓起
普及教育是现代教育的基础和现代教育发展的起点,从国际比较中可以看到,各个经济发达国家无不从普及初等教育开始,然后又无不以普及中等教育为基本国策之一。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已实行年限不等的普及义务教育,并且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以保证贯彻实施。这是因为义务教育是国民的基础教育,是一个国家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它从根本上决定着整个民族在思想水平、政治素质、文化修养、生产效率、创造能力等等方面水平的高低和优劣。可以说,在整个教育体系中,最根本的、最有战略意义的是作为国民基础教育的义务教育。但是,在当前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情况下,人们往往容易只顾应付眼前的需要,而忽视初等义务教育这个根本大计。在讨论中,与会同志认为,我国要想在1990年实现普及小学教育,必须做到:一、各级领导和全体人民要深刻认识普及义务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当前国外普及教育的情况来看,随着国际竞争激烈,科学技术发展迅速,许多国家都在逐步延长普及义务教育的年限,无论是工业发达的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采取了这个战略措施。据统计,全世界实施普及义务教育的国家和地区有150个。可见,普及义务教有是时代的使命,是国家富强的必经之路,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如果不重视和抓紧实现这个任务,就没有立足于现代世界之林的资格。二、立法是普及教育的法律保证。从国际经验看来,普及教育必须立法,只是号召,教育不可能得到真正的普及。因为国际上没有一个国家没有立法而普及了教育的。所以,国家要普及教育,就必须把国家、社会、人民在实施普及教育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普及教育的制度和措施,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之为整个社会所遵循,这样才能保障普及义务教育的实施。三、免费教育是普及义务教育的经济保证。普及教育的经费应广开财路,按照“两条腿走路”的原则,以国家为主体,通过多种途径来解决。四、普及教育要有具体措施,要长计划、短安排,要有督促检查制度,要抓普及教育的质量,要加强宣传,要总结交流经验,还要改革小学体制,由于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发展生产和普及教育之间出现一些矛盾,所以必须改变全日制小学这种单一的体制,改变用统编教材这一单一的教材形式,改变立足于升学这样一种单一的培养目标。办学形式灵活多样,方可便于实施普及教育。五、建立一支合格的稳定的教师队伍。为此,必须提高教师质量,加强师范教育的建设,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在工作中要加强考核和进修。
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现代教育的一条普遍规律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教育理论的重要原理,也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根本原则。当前世界各国都在提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它已成为世界教育发展的一大趋势。建国三十多年来,我们在执行这一原则中,由于“左”的思想干扰,特别是“四人帮”的破坏,左右摇摆的情况时有发生。要么光劳动,要么不劳动,或劳动归劳动,教育归教育,这都是一种片面性。近年来,一些普通中学,特别是重点中学,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下,对劳动教育没有给以应有的重视。所以,这个问题长期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与会同志认为,要搞好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必须解决好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在辩证唯物主义思想指导下,从理论和实际的结合上总结历史经验,深入开展理论研究,搞清楚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实质,澄清一些模糊观点。在这个问题上,首先必须搞清楚马克思主义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这个原理的真正涵义是什么。有些同志认为这一原则应包括以下几点内容:①现代教育应与现代生产相结合,所有的物质生产劳动者和精神生产劳动者都必须受教育,与此同时,受教育者也必须参加生产劳动;②实施综合技术教育,理论联系实际是这一综合的核心,③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有机结合可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有利于逐步消灭体脑劳动的差别;④按年龄、性别和体质的不同参加适度的劳动,如此可以增进身体健康,⑤教育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具体形式受生产力水平、科技水平、教育水平和劳动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制约。这些条件变了,“教劳相结合”的具体形式和内容也应随之而变化。根据我国国情,有的同志认为,我国在执行这一原则中,既要创造条件尽量使教育同现代化生产相结合,同时也应重视教育与手工劳动、体力劳动相结合。在讨论中,有的同志特别指出,片面追求升学率是当前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这一原则的巨大障碍,应制定出考察学生和学校工作的标准,把劳动教育的内容也包括进去。
(二)正确处理普通教育、劳动教育和职业教育之间的比例关系,不可将普通学校办成单一的“升学型”或“过早专业化型”,应使三者有机地结合,并根据青少年的特点进行合理安排。
(三)加强劳动教育、综合技术教育应注意结合各科教学进行,特别是数、理、化、生物等学科更应如此。同时,开展科普和各种课外、校外的科技小组活动。也是一条有效的途径。
(四)应把青少年的教育与劳动生活当作一个连续的统一体,在所有有关学科的教学过程中都有所安排,同时,要有计划地把劳动教育、综合技术教育、继续教育当作一个整体来考虑。在讨论中,有的同志也提出了一些不同意见,比如:“现代教育应与现代生产相结合的内涵是什么,我国目前是否具备实施综合技术教育的条件,对勤工俭学这一概念的不同理解,教育与劳动的简单相加以及学校雇工人办工厂、办旅店之类是否就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等等。
此外,对于高等教育问题和国别教育问题,也进行了分组讨论研究。为了加强比较教育科学方法论的研究,研究会决定成立“比较教育教学研究小组”。
(王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