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的“投稿规则”与过去的“致撰稿人”、“投稿注意事项”以及“撰稿人须知”有何异同?
新“规则”的基本要求与本刊过去的“致撰稿人”、“投稿注意事项”、“撰稿人须知”一致。同时,新“规则”取消了关于“页下注”的要求,调整了对“参考文献”要求的表述。最重要的是,增添了以“规则”作为本刊刊发稿件的“必备条件”的规定。
2、为什么要公布新的“投稿规则”?
简化对撰稿人的要求;
使较复杂的要求尽量简明易懂;
为本刊向撰稿人提供更好、更及时的服务创造条件。
3、实行这个“规则”的依据何在?
新“规则”的实施依据为2000年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的通知》。“规则”的1~3项规定引用于《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
4、有遵循这个“规则”的必要吗?
首先,大部分学术期刊的稿件编发已经陆续执行教育部印发的《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今后,无论编辑部还是撰稿人,任意确定稿件外在形式和附加内容的余地是越来越小了。其次,高校学术期刊编排的规范化,有利于适应学术期刊文献信息传播现代化的需要,有利于提高或巩固刊物的质量、学术地位和影响,进而更有利于扩大作者论文的学术交流范围。由此,于公于私,于编于撰,何乐而不为?
5、让大家都遵循这个“规则”可能吗?
与新“投稿规则”类似的“投稿注意事项”始见于本刊2000年3月10日出版的2000年第二期《比较教育研究》中的“致撰稿人”。两年来,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作者在投稿时基本遵循了投稿要求,只有部分作者在提供资料的完整性方面略显不足。
6、作者简介部分要那么多内容吗?
通过作者简介是想让读者对作者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更为编辑部与作者的联系反馈和读者与作者的交流创造方便。两年来,只有一位作者明确表示“出生年”涉及个人隐私,不愿提供。我们考虑,若作者对哪项内容确感不宜公布,可在投稿时加以说明,编辑部可以找到通融的办法。
7、为什么投稿既要打印件又要电子文件?
打印稿用于专家传阅,电子文件用于进入数据库保存、调用。
8、我没有发送E-mail电子邮件的条件怎么办?
使用电子邮件传递稿件的好处在于:收发成本低,使用方便快捷;编辑部能够快速就稿件是否收到、是否需要补充资料、是否需要修改、是否录用等信息与作者建立联系。
对于没有发送电子邮件条件的作者,编辑部只能通过普通邮件与其进行联系,这将使稿件信息的反馈速度大打折扣。
9、投递手写稿行不行?
两年来,编辑部收到的手写稿已经很少;已刊发的手写稿不足刊发稿件总数1%,而且这部分手写稿的作者又无一不是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如此看来,请作者投递电子文件的要求在客观上并非不具现实性和可能性。
10、参考文献的格式太复杂,我搞不好怎么办?
严格讲,完善参考文献的格式是编辑的事儿,但前提是作者提供了最基本的内容。换言之,作者投稿时,参考文献的格式搞不规范并不重要,只要应该著录的内容俱在即可。试想,若作者只在文后标出参考文献,而不在文中标注出相应的序号,或者,参考文献提供的著录内容不完整,这种情况下编辑们将如何是好?只好回请作者补充后重新投递。也许这就耽误了一篇好稿子。
以上是本刊编辑部就实施新的“《比较教育研究》投稿规则”拟订的10个问答,期望能解决大部分作者的疑问。如果仍有不明之处,请您与我们联系。 |